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开始。凡符合规定病种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要求申报的参保人员,按下列要求准备申请鉴定资料:
1、由省直门诊重症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诊治本病种资格的医生依据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进行诊断,出具诊断证明;
2、就诊医院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3、半年内有关原始病历病情证明复印件资料及相关CT片、X光片等(病理资料及诊断证明上报后上级不再退还)。
请申报人员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相关资料”,过时省医保中心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学校接收资料时间:2010年8月31日-9月10 日。
接收地点:人事处工资福利与社保科(综合楼1213室)
人事处
20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