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10年8月30日起,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开展对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因病丧失劳动(工作)能力,需要申办因病退休、退职的人员;
2、因工致残,已认定工伤性质,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人员。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10年8月30日-9月10日止。
三、组织体检时间:
2010年9月24日左右组织体检,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辅助检查费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因病退休(退职)的填报《医务鉴定表》一式三份;
2、申请评定伤残等级的填报《公(工)伤评残报告表》一式三份;
3、个人(或直系亲属)申请;
4、原始病历及诊断证明等。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