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和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
2024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继续教育方式:采用在线学习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继续教育方式: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附件2)相关规定,采取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有考核的自学等形式开展。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
(三)学时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hnzjgl.gov.cn/)通过“管理入口”登录并完成学时申报(尚未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该管理入口完成注册,待系统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完成学时申报)。
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纳入学时计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合格的,自动生成“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二、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附件3)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三、其它事项
因个人学习相关材料需通过主管部门复审和省人社厅备案,请各相关单位督促提醒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及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学时,避免年底集中提交审核影响审批进度。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