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了总结回顾“十一五”期间我院的科技工作,探讨新形势下我院科技工作所面临的任务,明确“十二五”科研发展思路及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我院科技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学院将对“十一五”期间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入选条件
(一)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1、对科研工作高度重视,制度健全,组织申报重大课题成效明显;
2、科研管理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
3、所在单位科研环境良好,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研的积极性较高;
4、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能保质保量按期结项;
5、年度考核任务完成优秀,并取得了标志性成果。
(二)科研标兵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格高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学术腐败现象;
2、熟悉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思维和科研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下列条件的二项(近五年内):
(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0篇以上(限第一名,国家级);或被SCI、 EI、ISCI收录3篇以上;或被SSCI/CSSCI收录5篇以上。
(2)主编出版有影响的学术专著
(3)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前两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第一名;或厅局级一等奖的第一名;或厅局级人文社科类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名;
(4)承担有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第一名);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负责人(第一名);
(6)在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为学院带来明显经济效益;
(7)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学术突破,并被同行专家认可。
(三)科研管理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为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分管科研的院系负责人、科研秘书和其它科研管理人员;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在岗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受到科研人员赞誉;
4、在其管理范围及期限内,单位完成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5、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需提交近五年的单位科研工作总结(要包括入选条件的各个方面),上报学院科研处;
(二)申报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及科技标兵者,需填写申报表(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经所在学科的二级学院审核、排序后,统一上报学院科研处;
(三)科研处对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量化积分;
(四)由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评选。
(五)同等条件下,科研标兵的评选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时间安排:
各部门上报材料的时间截止为12月24日,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和科研标兵,学院将给予表彰奖励。
科研处
2010年12月15日
河南中医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河南中医学院科研标兵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