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学技术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科技厅科技评价专家库建库工作已基本完成。现科技厅再次下发通知,如有符合录入条件而未录入的专家请尽快补录,逾期不予补报。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坚持原则,热心科学技术事业,敢于承担责任,在以往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本领域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科技管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
(三)技术专家: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部分行业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主持或参与完成一定数量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管理专家: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某一学科(研究领域)的带头人,且仍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或省级行业管理部门业务处室的处级公务员。
财务专家: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熟悉科技财务政策,参加过科技项目评审和论证的专家优先考虑。
二、今后在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需要开展科学技术评价工作聘用专家时,将按照一定程序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
三、专家入库的主要方式
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省科技厅认定”的原则,采取集中入选和日常补选相结合的方式。
专家库开放时间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9日。
四、专家的管理
(一)省科技厅对专家信用进行年度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等方面。
(二)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
(三)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科技评价工作的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
联 系 人:刘琦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3273
电子邮箱:liuqi117@126.com
(科研处)
附件:
1.河南省科学技术评价专家信息登记表2010090319060773.doc
2.专家信息录入流程201009031906268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