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相关单位: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具体要求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文件规定(《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10 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层次最高、影响最大的科研项目,对于提升我省科研档次、推进学科建设、壮大学术队伍、培养科研人才、多出精品力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院(部)及相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申报工作作为一项提升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标志性工程来抓。要深挖潜力,广泛动员,务必使人人周知,务必使有条件的人都参与申报。要继续鼓励青年项目的申报,特别是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要踊跃参与,积极申报。
2、 每一位申报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规划办公告和通知的精神,明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选题内容、申报原则、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3、此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其中管理学科为首次申报),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7、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材料报送
《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线装订),《汇总表》(加盖公章)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科研处,报送纸质版的同时上报电子版,不受理个人申报。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代码表》、《汇总表》等)可从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填写《汇总表》参加人信息,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三、时间安排
报送材料截至时间2010年3月5日(星期五)。
科研处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6595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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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0010409503317.doc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2010010409512336.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010010409514542.doc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010409531753.xls
2010年申报汇总表2010010409543972.xls
科研处
201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