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接郑州市人事局、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的通知,从2009年9月14日起开展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因病丧失劳动(工作)能力,需要申办因病退休、退职的人员。
2、因工致残,已认定工伤性质,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及时间
按照要求申报人员需提供原始病历及诊断证明。学院受理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2009年10月10日止。
三、体检时间按通知要求在10月中下旬,具体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辅助检查费用。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