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555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我校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经获得过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可向归属学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向学院限额申报,各单位分配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 | 药学院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针灸推拿学院 | 人文学院 | 外语学院 | 信息技术学院 | 思政教研部 | 体育教研部 |
3人 | 3人 | 3人 | 3人 | 2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7月2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我院人事处。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 1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各1份。
4、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7、所有申报材料除原件外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由于设立“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目的是以人为本,以项目为载体,把支持人和支持项目进行有机地结合,所以申请人要注意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我院学科发展规划和自身研究优势,科学论证,做好项目的选择。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做好本部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基础上,按照“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切实把好人选质量关,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 系 人:李合平
联系电话:内线:3331
外线:0371-65962697
附件.doc
河南中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