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接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科人才〔2024〕2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截至2024年1月1日,在河南省行政区划内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
(三)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四)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科研生产一线,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五)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六)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领军人才层次的人选,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中原学者申报书》,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须在《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照《中原学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原学者推荐分为“主管部门推荐”和“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各二级单位向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一)主管部门推荐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2. 申报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参评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核,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提出推荐意见。
3. 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申报人分别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 申报人可通过1名以上(含1名)在豫两院院士或2名以上(含2名)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申报人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推荐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2. 每位推荐人最多只可推荐1名申报人,超过1名,则全部视为无效。申报人在邀请推荐人时须予以说明。参与推荐的院士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4. 推荐人对被推荐申报人的学术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一)在线申报
1. 申报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 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提交;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申报人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9月4日18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合并胶装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推荐人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2. 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单位审核后,由申报人直接报送。
3. 院部审核推荐:申请者所在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于2024年8月28日12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盖院部公章)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各一份。申请材料、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4.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将对各院部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内部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网上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五、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0371-65974111
科技处联系人:纪永升 0371-65955107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