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发展,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办法》(校政字〔2018〕4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4年中医学、中药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原则上申报博士后合作导师当年年龄不超过57周岁;正在承担国家重大或重点课题,或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申报人员所在学科必须是与已设立流动站专业相关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
3.申报人员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与流动站学科专业一致,具有协助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4.遴选时主持有在研省部级以上项目或横向课题(经费不少于30万元),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经费和条件。
5.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可以招收项目博士后的项目主持人,自动获得项目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表》(附件1)。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学科专业名称从《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学科、专业一览表》(附件2)中选择。
2.设站院部推荐:中医学院作为中医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站院部,药学院作为中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站院部,负责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评议,将同意推荐人员的《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表》(附件1)及《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校遴选:人事人才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遴选,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均须出具相关证明(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顺序与《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表》一起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要求),于2024年9月2日之前交至中医学院或药学院:
1.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须附课题任务书、批准文件复印件及下达编号,应显示申报人名次、经费数额等信息。请勿将课题申请书等无效证明材料附后)。
2.指导博士情况(附作为导师或指导组成员所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二)中医学院、药学院于2024年9月5日前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人事人才工作部(个人申报材料1套,《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1份,院部推荐报告1份,《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表》电子版1份发送邮箱hzyrck@163.com)。
(三)联系方式
人事人才工作部:杨萌萌,15838199825
中医学院:张文娴,13783577788
药学院:王胜超,13783495211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由中医学院、药学院审核后退回。
(二)请中医学院、药学院认真做好初审工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所填报材料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
2.所填报材料不能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者;
3.申报材料不齐全者;
4.未按时报送材料者。
人事人才工作部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