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证书
本网讯(文/图 陆松)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我校药学院喜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药学院前身为中药系,始建于1959年,是我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兴办最早的两个中药系之一。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和中医药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充分发挥高校人才高地优势,以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助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并取得了卓越成绩,成为了中原地区中药学人才培养的领军力量。
此次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是药苑人接续奋斗的结果,也是全校齐心协力的结果。这份荣誉将激励着药学院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继续勇担时代重任,守正创新,砥砺前行,全面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新篇章。
据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每5年评选一次,是全国教育系统内集体最高荣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此次共表彰585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716名全国模范教师,895名全国优秀教师,80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99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编辑 赵会杰;审核 贾姝)